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党建园地
附属卫校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07-10     发布人:赵晓姝

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卫校党总支现有四个党支部,支部由书记和委员组成。主要任务,按党章规定执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卫校得到贯彻落实。
第一条           计划和总结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党委和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并按时向党员报告。
第二条           学习制度
党支部要按照学院党委和卫校党总支的统一安排,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第三条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其内容是研究起草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研究党内外群众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讨论研究“两先两优”和表扬、批评、处分党员的意见;听取本单位行政领导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落实措施;其它需要党支部研究的问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要定期与党总支部书记研究如何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本支部工作。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其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学院党委、卫校党总支部的工作精神;讨论和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惩;定期听取和讨论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设置党小组的党支部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支部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而确定。
(四)党课教育: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两个月一次(含学院党委、党总支部组织的党课),也可随时安排,学生支部要定期组织学生召开初、中级党课。根据学院党委组织部部署,支部每年选拔发展对象参加学院高级党课学习。
第四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全体党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期末进行,由支部书记主持,并有专人记录。
第五条 民主评论党员,评论基层党组织制度(简称“双评”)
党支部根据学院党委统一安排进行“双评”工作,同时进行支部工作考核及测评。民主评论要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双评”与“两先两优”评比相结合。
第六条           联系群众制度
建立支委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责任制。每个党员要负责联系1—3名群众,联系人每学期至少同被联系人谈心两次。此外,要坚持与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等建立联系,密切党群关系,做好“三育人”工作。
第七条           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档案,采取措施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重点做好高级知识分子、青年教师和学生中的发展和党员工作,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
第八条           请示制度
党支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每年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
第九条           考勤记录制度
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党员活动记录本,凡要求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集体活动,每次都要考勤记载,写明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