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度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24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培训教育的通知》和《关于将科学素质、乡村振兴、教育方针纳入202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及各级各类培训工作要求,现将7月份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
二、培训形式
本月培训形式为自学或集中学习。
三、培训内容
优化营商环境培训、数字经济培训、学法用法培训、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培训、科学素质培训。
四、提报要求
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所有在编在岗人员认真学习附件1-5中培训材料,并于7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沈阳医学院各部门培训记录汇总表》(附件6)和培训照片/视频等电子版培训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高英泽内网邮箱,人事处统一报送人社局备案。纸质版培训材料由部门负责人代为留存。